2011年7月10日 星期日

十架頌

功成十架血成溪,百丈恩流分自西。
身列四衙半夜路,徒方三背兩番雞。
五千鞭韃寸膚裂,六尺懸垂二盜齊。
慘慟八埃驚九品,七言一畢萬靈啼。


這一篇七言詩, 一看明顯由一位基督徒所寫。但如果同你講, 詩人那個年代應該未有中文聖經。此人對西文傳入的信仰可以這麼熟悉, 實在難能可貴。


其實此人就事清朝的一個中國皇帝"康熙"。從他所寫的一首"十架頌"七言詩,便可見一斑。若不是對聖經新約的四本福音書十分熟悉,是絕對寫不出這麼一首奇巧而又準確的敘事史詩的。另一方面,這首"十架頌"也顯出康熙的傑出文才。在短短五十六字之內,竟包含了由一至十、百、千、萬數目;又有寸、尺、丈量度!但最難得的還是康熙對耶穌基督在最後的晚餐過後直到上十字架的受苦歷程描述的歷歷如在眼前;並且,除了對史實有準確的記實描述以外,字裡行間竟盈溢著殷殷慕孺之情。(百丈恩流分自西)康熙身為一代上國之君,願意如此虛心接受西方宣教士所傳之道理至此地步,確屬非常難能可貴之至!


從以上這首"十字架頌"的內容看來,康熙應是曾詳細考查過耶穌生平的。而康熙本已是天縱奇才,而又極認真學習,結果才能整理出思路紋理極清楚而又能抒發出本身情懷的"十架頌"來。


不過由於在是否允許祭祀祖先和孔子的問題上發生矛盾,經多次與教廷的書信來往,亦不能達致共識,最後大家立場問題, 清朝康熙皇帝發出諭令禁止天主教在中國的存在。



註解:


「四衙」指耶穌被捕後歷經四輪審訊
   1.大祭司該亞法(太26:57-68)
   2.巡撫彼拉多(太  27:2)
   3.希律王(路23:6-12) 
   4.再交給彼拉多(23:11)


「三背」指彼得在雞叫二次以前三次不認主


「七言」指耶穌在十架上所說的七句話,即「十架七言」


 


其實目前流傳的這首「十架詩」到底是不是康熙所作的,沒有人能夠確定。

從律詩的角度來說,這首詩文情並茂,寫得好極了。漢文數字中,除了「三」和「千」是平聲其餘的都是仄聲,而度量字除了「分」是平聲其餘的也都是仄聲。要將所有的數字及那麼多的度量字嵌入一首五十六個字的七律當中,不是一件簡單的事,這首詩基本上做到了。可是這詩有四、五個大缺失,是一般的詩家都會小心,而不會去犯的錯誤。除非這是康熙或某人的未完成的詩稿,要不然一首短短的詩,卻犯那麼多的缺失,是不太可能會在像康熙這樣熟悉律詩的人的筆下發生的。主要的問題是律詩的平仄聲要求嚴格,且第二聯和第三聯必須對仗工整。

這首詩的幾個版本都有對仗的可議論處,「四衙」 與 「三背」(衙是名詞, 背是動詞), 「五千」與 「六尺」(千是數字, 尺是量詞) ,一眼看上去就知道是不對仗的。後者主要是因為「五千」是兩個數字在一起,其對句一定得想出辦法來對偶,否則便是出對。然而「寸膚」與 「二盜」從對仗的角度就可以以寬對來圓通。「身列」與 「徒方」有一點勉強,但還不至於那麼糟。若用[渾括對仗]的說法來解釋「身列四衙」與「徒方三背」的對仗關係,也許勉強過得去。古人習文並沒有動詞、名詞、形容(狀)詞、副詞等的觀念,詩家們以「文字虛實」為本,「靈活不滯,句力揮灑」為宗,詩評家更是認為「偶對不切則失之麤,太切則失之俗」,所以審查對仗是否出格律,常常會有見仁見智的不同評論。

平仄音是近體詩的另一準則,然而此詩頷聯中的「四[衙]半夜路」屬落調拗句,在前人的絕句、律詩、排律中即便是有前例,也是少之又少。頸聯的「寸[膚]裂」也屬拗句,又不拗救,這挺糟的。

當然名家筆下的近體詩作也偶爾會有些變化,不見得會那麼中規中矩,但是一下子有四、五個出格律的可議論處,只會造成讀者們的疑惑。當然可以說這是首「古體詩」,然而明眼人一讀是不會這麼認為的,會判定這詩作是有爭議性或出格律的近體律詩。因此要說這首詩是那麼的有學問的康熙所作,任何懂律詩的人都會難以相信。但還是可以做一些解釋,比如說可能原來是康熙所作, 但口傳了三百年走了樣。不管原來作者是誰,我想了一下,這詩是可以這樣修改:

功求十字血成犧,寸丈分流恩百溪,(平平仄仄仄平平,仄仄平平平仄平)
四解身押半夜路,三遭徒背兩番雞,(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平仄仄平平)
五輪鞭撻千膚裂,六尺懸垂二盜齊,(仄平平仄平平仄,仄仄平平仄仄平)
慘劫八垓驚九品,七言一畢萬靈啼。(仄仄仄平平仄仄,仄平仄仄仄平平)

基本上我用「五輪 」對 「六尺」,「千膚」對 「二盜」,且因為「千膚」有雙平, 解決了第三聯的出對和拗字的問題。「四解(音謝)身押」對 「三遭徒背」解決了第二聯的問題。「七[言]一畢」的單平在第二個字上是律詩所准許的,不須要更動。這一來「寸」字沒有了,蠻可惜的(因為詩中有「尺」和「丈」字),所以我就動第一聯的腦筋,

{功求十字血成溪,百丈恩流分自西,}
由於考慮「百丈恩流分」都是好字好詞, 得保留, 只能動「自西」。想了一想
{功求十字血成犧,寸丈分流恩百溪(音妻),}
意思又有另外的境界。「犧」字是押[四支] 韻,乃[八齊] 韻之鄰韻,出現在第一句上是合格律的。如果按原詩體傳統*,不須要「寸」字但須要以「溪西雞齊啼」來作韻腳,那麼第一聯可以不須更動,或者大一點的更寫:

架擎雙十血成溪,百丈恩流經泰西,
四解身押半夜路,三遭徒背兩番雞,
五輪鞭撻千膚裂,六尺懸垂二盜齊,
慘劫八垓驚九品,七言一畢萬靈啼。

因為我覺得「分自西」雖然是實情,但是對東方信友可能太憋氣了點,也有強附字韻「西」字之嫌,做為第一聯詩句句尾不妥,因此改為「流泰西」。而「架擎雙十」比較能描繪十字刑木與耶穌受釘展恩的身軀合併一架,立於觸目駭心、天昏雷動的空曠場景之中。

如果我能修得出來,原詩(大概不會是像以上我所修的這兩種)應該沒有出格律的問題,不過目前所有的版本都逃不過人們的查驗和審斷,並會打個大問號。

我之所以寫這篇文章主要有兩個目的:首先是和朋友研討此詩,請教大家是否有更好的修法;再者是如果有人指出這首詩的問題時,要虛心接受;但也要告訴他們可能原詩口傳三百多年走樣了,然而是可以修得好,且符合律詩的格律。

*原詩體傳統是以「溪西雞齊啼」字序來作七律韻腳並且嵌入「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百千萬半雙尺丈」十七字。

轉自http://www.tianzhu.org/tw/tz_belief.php?sp_id=1&art_id=562&page=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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